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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餐食品”不能完全替代正餐 总局:推进有关标准制定论证

时间: 2025-01-01 07:41:54 |   作者: 罐头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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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养健康产品是大健康产业的主角,其市场属性是“专业化的消费品”,具备科技动能的企业将拥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人们对于健康和身材管理的意识增强,使得以低能量、高纤维、营养丰富且具有饱腹感为特点的代餐食品受到慢慢的变多消费者的青睐。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和社会化媒体上,各式各样、品牌众多的代餐减脂产品层出不穷,如代餐粉、代餐棒、代餐饼干、代餐奶昔等,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然而,在代餐食品市场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过度营销、虚假宣传等问题,这样一些问题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对消费的人的健康造成损害,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近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今年两会崔雪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代餐食品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进行了答复,其中有不少关键信息透露了监管趋势。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尚无“代餐食品”定义、类别和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规定了控制能量类运动营养食品的定义,以及其中部分代餐和完全代餐两类产品的特征营养素技术指标。近年来,部分社会团体制定发布了《代餐食品》相关团体标准,为公司制作经营提供了参考。

  一般而言,“代餐食品”是具有特定营养用途的食品。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加强营养健康科学研究、人群营养调查、食物成分及消费状况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逐渐完备食品安全基础上的营养健康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并且开展“代餐食品”有关标准调研,收集产品生产、人群消费等数据,将结合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需求,充分论证制定有关标准的科学性和必要性,保障与现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一致。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努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将适时推动“代餐食品”相关食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研制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代餐食品”有关标准调研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制定标准的科学性和必要性,更好服务公众健康、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总局将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进一步规范营养信息的标注要求。

  总局表示,目前,市场上“代餐食品”主要以固体饮料、特殊膳食食品、速食、糕点、糖果制品、饼干等食品类别出现,并纳入相应类别实施监督管理,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总局表示,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综合运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交易监测、广告监测、信用监管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强监管协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坚守安全底线。

  在普及代餐食品科学知识方面,总局强调“代餐食品”仅可作为体重控制的一个辅助手段,并不能作为正餐的完全替代品,也不同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能够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

  总局表示,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加强有关标准宣传培训和营养健康知识科普教育,引导科学认知“代餐食品”,提高消费者营养健康意识,倡导健康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