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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延长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时间: 2024-12-16 15:24:00 |   作者: 罐头系列

产品描述

  延安市延长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8;

  延安市延长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标段(监测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4;

  延安市延长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三标段(设备购置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7;

  延安市延长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延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长行审发〔2024〕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农村环境整改治理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延长县境内黑家堡镇、罗子山镇、张家滩镇、七里村街道办、交口镇、安沟镇、雷赤镇、郑庄镇。

  2.2项目概况:根据延长县入河排污口前期排查溯源整治情况,拟对保留的工矿企业排污口,工矿企业雨洪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其他排口等共计198个入河排污口进行统一命名编码规范化建设,对其中79个入河排污口展开人工监测。对排水量大,对下游寺滩国控断面水质有重要影响的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周边建设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流量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设备,同时搭建水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管控平台。对其余1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进行在线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竖立标识牌。对14个有不同破损程度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更新维护。

  2.3项目总投资:736.33万元(其中前期费101.5万元,预备费54.54万元,工程建设580.29万元)。

  一标段(施工标段):对1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竖立标识牌。对14个有不同破损程度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更新维护。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投资金额86.43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二标段(监测标段):根据延长县入河排污口前期排查溯源整治情况,拟对保留的工矿企业排污口,工矿企业雨洪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其他排口等共计198个入河排污口进行统一命名编码规范化建设,对其中79个入河排污口展开人工监测。投资金额94.8万元。服务期365日历天;

  三标段(设备购置标段):对排水量大,对下游寺滩国控断面水质有重要影响的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周边建设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流量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设备,同时搭建水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管控平台。投资金额399.06万元。交货期365日历天。

  3.1一标段(施工标段):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一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3.1.3.投标人基础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3.1.4.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查询截图;

  3.2二标段(监测标段):3.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3.2.2.具有合法有效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所批准的能力范围须满足本项目监测要求(至少包含招标内容要求的所有监测类别);3.2.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一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3.2.4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查询截图;3.2.5.财务情况报告: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依据成立年限提供);3.2.6.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成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签订日期为准);

  3.3三标段(设备购置标段):3.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3.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3.5.财务情况报告:须提供近两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依据成立年限提供);3.3.6.投标企业不可以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1于2024年12月13至2024年12月17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来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限要求上传、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