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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食用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质量公告

时间: 2024-05-22 03:01:58 |   作者: 产品展示

产品描述

  此次检查根据GB7096-2003《食用菌卫生规范》、GB2760-1996《食物添加剂运用卫生规范》、GB7718-2004《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等强制性国家规范规则的要求,对食用菌产品的感官要求、水分、总砷、铅、总汞、六六六、滴滴涕、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苯甲酸、干湿比、粗蛋白质(蛋白质)、总糖(糖分)、粗纤维、灰分、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微生物目标(大肠菌群、致病菌)以及食物标签等20个项目进行了查验。经查验,触及人身健康的首要安全项目大肠菌群、致病菌、重金属含量等目标悉数契合国家规范规则的要求。

  1、单个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支。强制性国家规范GB7096-2003《食用菌卫生规范》规则,食用菌产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05g/kg。检查中有单个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越国家规范规则的要求。

  2、单个产品水分超支。干食用菌的水分含量直接影响到产品的保质期,水分过高的食用菌简单生霉蜕变。强制性国家规范GB7096-2003《食用菌卫生规范》规则,干食用菌产品的水分应≤12g/100g。检查中有单个产品水分超出规范规则的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首要质量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能监督部分严厉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对检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做处理,期限整改。一起,对检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扬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持续对食用菌产品质量进行盯梢检查,促进食用菌职业全体质量水平的进步,为广阔购买的人发明定心满足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