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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33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4-07-18 01:18:29 |   作者: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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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严密构建推动产业高水平发展的食用菌标准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我国积极地推进食用菌标准体系建设。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黑木耳》、《金针菇菌种》、《食用菌干制品流通规范》等32项食用菌国家标准,备案《黑木耳菌包生产作业规程》等84项食用菌行业标准,备案《食用菌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食用菌虫害综合防治作业规程》等70项食用菌区域标准。中国食用菌协会、江苏省食用菌协会等发布《食用菌工厂化生产优质设备供应商评价规范》、《食用菌谷物全营养代餐粉》等20多项食用菌团体标准。我部先后立项《香菇设施化出菇生产作业规程》、《猴头菇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香菇品种及其实质性派生品种 鉴定MNP标记法》、《食用菌电商冷链物流管理规范》相关农业行业标准,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香菇、双孢蘑菇等食用菌重点品种的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涵盖食用菌菌种、生产、加工、检测、流通等全过程,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等标准相协同的食用菌标准体系。

  我国格外的重视食用菌标准的实施与应用,强化标准化支撑。一是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我部建立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食用菌品种选育、质量控制、产品加工、设施装备、减碳减排、检验测试等关键研发技术,推动转化农业行业标准30多项。支持相关的单位建设农业农村部食用菌产品质检中心(上海)、农业农村部南方食用菌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为有关标准制定和验证提供支撑。二是认证绿色高品质的产品。截至2023年6月,全国共有食用菌类绿色食品获证单位840家,产品1321个;食用菌类有机产品认证证书842张,获证企业560家;食用菌类GAP证书2张,获证企业2家;发展食用菌类地理标志农产品80个,有力推动了食用菌产品特色化和优质化发展。三是建设标准化基地。目前,食用菌类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7个,总面积46.84万亩。对18个食用菌类产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了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打造了一批按标生产的基地典型。

  我部格外的重视食用菌标准体系国际交流,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参加国际相关标准化会议,邀请国外有关专家来华讲学。近年来,先后举办了11次发展中国家食药用菌国际培训班,培养了近20个国家的160多名国际学员。2009年以来,持续开展相关国际组织、主要贸易国(地区)等食用菌质量安全法律和法规和标准体系跟踪研究和比对分析,对我国食用菌标准体系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和研究。

  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据需求加快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技术委员会建设,适度提升其技术委员会总量占比。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申请筹建食用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我部按程序统筹推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部署要求,一是加强食用菌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推动相关团体标准制定,建立多层次协同统一的食用菌标准体系。继续推动有关食用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二是支持食用菌企业组织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推动食用菌产品特色化和优质化发展。三是充分的发挥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加快关键研发技术和标准转换,推动食用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发展。四是热情参加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相关食用菌标准制修订以及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我们国家先进标准成为国际标准。